校友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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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专访】铮骨似磐,一心为民 ——记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86级校友 郭志华

郭志华,中共党员,湖北五峰县人,1969年12月出生。1986年至1990年在中南民族大学政法系就读,毕业后从事律师,公证员若干年先后任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区法院副院长及院长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

远安县人民法院曾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曾连续9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020年获评“全国优秀法院”2021年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忆民大岁月 念青春美好

巍巍双子塔,悠悠南湖畔,见证了民大学子的成长历程。即使已毕业30余年,民大极具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和南湖风光仍让郭志华记忆犹新。来自五湖四海的民大学子,怀揣着对梦想和远方的憧憬,在此落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回忆校园时光,总有说不完的话。成为一名律师是少年郭志华的心愿,为实现梦想,他在大学期间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毕业后放弃当时待遇很好的税务部门选择到律所工作,通过司法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并获得了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再后来,他从事了县区政府法制工作和法院领导工作。这一路走来,郭志华将热爱揉进事业里,把梦想变成了现实。

愿岁并谢,与友长兮。得一挚友,为友亦为师。谈及友谊,郭志华表示室友汪文军对其影响深远。室友性格开朗,多才多艺,交友广泛,是班级和学校文艺体育骨干,综合素质较高。从大学到工作这一阶段,透过他,郭志华不断有意识地改变和提升自己,使得自己尽快适应新环境。能够结识到这样一位优秀的朋友,让他感到很幸运。

位中识轻重 心中判春秋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来,郭志华始终兢兢业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司法工作。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我们法院人的使命。”郭志华院长郑重说道。基层法院工作,关乎地方经济发展,关乎公民权利的维护,关乎社会和谐稳定。郭志华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是一位身患尘肺病且濒临死亡的煤矿工人,尚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早前他因工致病依法上诉已得到审结并执行完毕。后期,当事人又通过在法院下跪绝食和言语威胁等激进方式提出新的诉求。在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想法后,法院对其与煤矿企业进行了连续27天无数次艰苦调解,最终煤矿企业和其达成和解协议,企业自愿补偿他8万元,终结纠纷。这位当事人在临终之前专门给郭志华院长打电话表达对法院的感谢和祝福。对此郭院长表示,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而这也是基层法院工作者的职责。

2008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许多企业濒临破产。郭志华在宜都市法院带队办理一件执行案件,经过20多天,跋涉5000多公里,跨越三个省,执行到位金额1000多万元。利用强有力的司法手段,挽救了一个企业,保住了数百人的工作岗位。几十年如一日地认真谨慎对待司法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郭志华从事司法工作的初心。“一袭法袍护正义,两袖清风为人民”,这便是郭志华院长司法工作的真实写照。

牢记来时路 砥砺向前行

青黄交接,新旧交替,亦是一种超越和延续,作为民大校友,郭志华院长始终关注着母校的发展。在母校即将迎来70年校庆之际,郭志华院长也通过记者向母校表达了他对母校的祝愿:祝中南民族大学开拓进取,砥砺奋进,不断开创更加辉煌的明天!他也鼓励法学院学子切勿辜负美好时代的期望,珍惜时光,夯实专业,从各方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