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 4号)《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邓行 潘红祥 姜珍 廖华
考核专家组: 姜珍 廖华 张军荣 陈光斌 吴雪姣 陶恒
二、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实施办法
1.转专业人数及基本条件
专业 |
转出人数 |
转入人数 |
转入基本条件 |
法学 |
不限 |
40人 |
仅接收2023级本科生 |
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 |
|
院外30人 院内10人 |
仅接收2023级本科生且生源地为: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内蒙、宁夏、甘肃、四川三州(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院内招收的10人不参加统一报名和笔试,由学院直接进行考查。 |
2.转入条件
(1)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并参加学校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语文。按照报考学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按照招收计划名额的120%划定。一经录取,不得变更。
(2)面试要求:对于进入面试的学生,法学院将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将组织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3)录取原则:申请转入的学生,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70%+语文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转出条件
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转入学院的相关要求。一经转出,不得变更。
三、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9日之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转专业模块录入各专业拟转入指标等相关信息。
2.所有申请转入法学院学生于10月20日9:00至10月23日16:00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3.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于10月27日9:00至10月27日16:00持《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过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11月23日前,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笔试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考试时间和地点待排考后,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师生端)自行查询。
5.11月23日前,学院组织学生面试,面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在法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拟转入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后密切注意查看法学院网站,按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我院不接收调剂,只接收转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填法学院的学生。
6.11月28日前,我院根据学院指标数确定拟转入名单,学院网站公示结果并报教务处审核。
7.待学校通过转专业录取名单后,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到我院2023级辅导员陶恒老师处(2-105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选修下学期课程。
四、其他说明
法学专业和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均是非定向就业,学院对学生的就业地域和选择不做限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学分总分,课程模块和实习课程等,详细可参看法学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https://www.scuec.edu.cn/fxy/info/1069/3480.htm。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和教务处通知。
本细则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异议进行处理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咨询老师、地点和电话:吴老师 2-101办公室 027-67842894。
温馨提示:请仔细阅读通知后尽量电话咨询。
法学院
2023年10月12日